应聘条件
督导处(科研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处长
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
一、岗位职责:
1.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,提升科研工作水平,负责学院科研制度建设、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成果管理及学术交流等工作。
2.负责督导工作计划制定、督导制度建设,推进综合督导工作。
3.负责教学诊断与整改,负责教师发展相关的调研咨询、教师教学能力培养、课堂革新等工作。
4.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5.负责学院杭州研究的日常工作。
6.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任职条件:
1.遵纪守法,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过硬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、学位且有高等院校工作经历,其中在教学管理或科研管理岗位担任中层副职3年以上或相关经历,有博士学位的优先。
2.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,督导评估能力,教学诊断与整改能力和教师培训能力,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、数字化应用能力、英语交流能力。
3.具有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、中文或工科学习背景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较强的协调能力。
4.具有教授职称,特别优秀可放宽至副教授。
5.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及科研管理经验,在督导、科研管理等领域经验丰富、业绩突出的可破格录用。
6.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规定。
三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2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