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> 高校招聘 > 招聘信息列表

2021年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

来源:今日招聘 | 发布时间:2020-10-27 15:23:41 |  访问:37376

招聘岗位

本次招聘坚持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原则,招聘辅导员岗位数不超过 16个。

发展支持

1. 辅导员是学校干部培养、选拔的重要来源,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;享有专任教师与党政管理干部双重身份,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、管理职员职级、行政职务“三线晋升”渠道。

2.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,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根据个人意愿,并经相关考核程序可选择转为相关学科专任教师,或从事党政管理工作,鼓励成为专家型管理干部。

3.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,首聘期内实行年薪制,标准不低于24万元/年,第二个聘期薪酬不低于第一个聘期。取得硕士学位的辅导员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,并享有政策规定的专项津补贴。

4.在岗期间免费提供学生公寓住宿。

招聘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

个人填写简历,在招聘系统中(http://rs.hzau.edu.cn/zhaopin)提交申请,系统状态为“待审核”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。

2.初步审查。

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,确定通过初审者名单。

3.学校考核。

通过初审者参加学校考核,包括三个环节,依次为面试、笔试、专家面谈,实行逐级淘汰,上一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通过面试环节的,不需要参加笔试,直接进入专家面谈环节。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1月底至12月初。学校为武汉市外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提供往返旅费(火车)和住宿。

4.体检和心理测试。

学校组织考核通过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。

5.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。

学校综合考核、体检、心理测试等情况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并公示。因拟聘人员心理健康、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按候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。

6.政审。

学校组织人员到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(学校)进行政审。

7.办理聘用手续。

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就业协议(逾期不签协议视为放弃聘用资格),办理报到手续。逾期不能报到者或政审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
报名时间及方式

应聘者于2020年11月25日之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,注册用户登录,并上传照片。

同时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:

①《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》(下载打印网上提交版本并签署相关意见和盖章)原件;

②学生干部经历(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)原件;学习成绩单(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);

③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;

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;

⑤本科毕业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证书或硕博连读证明;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(海外留学人员);

⑥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生活照1张(全身照,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单位);

⑦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;

⑧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特别提示:应聘者须按时报名和递交纸质材料。网上提交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纸质材料视为报名成功。邮寄纸质材料者请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(顺丰或ems),确保材料在11月25日18:00前送至华中农业大学行政楼211室。报名期间,我校会在部分城市组织现场宣讲和交流(具体安排见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后续通知),纸质材料可现场提交。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;材料一经收取,不再退回。

其他说明

1. 信息公开

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(各环节入围名单及相关事宜)均在华中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发布,请应聘者密切关注。 网址为:http://rsc.hzau.edu.cn/

2.严肃招聘纪律

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,在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隐瞒、漏报等行为,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;应聘者应遵守考核纪律,若有违反,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处理。 招聘工作接受应聘者及社会的监督,对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异议请向我部咨询;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请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举报,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。

相关附件下载:000tvs

原标题: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度辅导员招聘公告 (博士学位辅导员实行年薪制

(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

推荐:更多2021年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
注: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。

【 责任编辑:今日招聘 】

版权与免责声明

【1】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今日招聘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【2】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【3】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。

未经招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|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-2018 |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
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80178-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,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:浙B2-20080178-14